2018年上半年大连市食品用塑料(纸)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2018年上半年,市质监局对我市食品用塑料(纸)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:
本次抽查食品用塑料(纸)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118家,产品168个批次,经检验,合格166批次,抽样产品合格率为98.8%。抽查依据为《食品用塑料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《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。检验项目主要为卫生指标和部分物理性能。
http://www.dzj.dl.gov.cn/storage/uploadfile/upload/file/20180724/1532397687390050457.xls